9月30日,《江西省家庭教育促進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在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上審議通過,將于今年12月1日起實施。《條例》的頒布實施,為我省家庭教育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,填補了我省家庭教育法律法規空白。它的制定將家庭教育工作納入了法治軌道,明確了政府、社會、學校和家庭的職責,對提高家庭成員素養,保障家庭和社會和諧穩定,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,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。
據了解,我省是繼重慶市等省市后,在全國第四個推出家庭教育法規的省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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